编辑: 匕趟臃39 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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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2678) 关连交易 收购越南之土地使用权 以兴建生产基地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及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之公布.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天虹工业园与兰雁牛仔服装就交易订立协议.地块将用作兴建於越南广宁省之生产基地. 天虹工业园为本集团主席兼执行董事洪天祝先生之联系人士,故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天虹工业园与兰雁牛仔服装订立协议构成上市规则第14A 章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天虹工业园与天虹银河就十一月份交易订立十一月份协议;

而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天虹工业园与天虹染整就四月份交易订立四月份协议.根鲜泄嬖虻14A .81 及14A .82 条,十一月份交易、四月份交易及交易将予合并及被视为单一交易处理.由於十一月份交易、四月份交易及交易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合计少於5%,根鲜泄嬖虻14A 章,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 章项下申报及公布规定,惟获豁免遵守寄发通函、寻求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C

1 C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及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之公布.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天虹工业园与兰雁牛仔服装就交易订立协议.地块将用作兴建於越南广宁省之生产基地. 协议 日期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订约方 (a) 天虹工业园 ( 作为转让人 ) ;

及(b) 兰雁牛仔服装 ( 作为受让人 ) . 天虹工业园於越南成立,分别由本集团主席兼执行董事洪天祝先生及本集团联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朱永祥先生最终拥有78 % 及22 % . 天虹工业园主要从事基建发展. 代价及付款条款 代价72,534,420,000 越南盾(相当於约人民币21,100,000 元)乃按地块每平方米1,080,000越南 盾(相当 於约 人民 币313.5元)计算 ,并 由天虹 工业 园与 兰雁 牛仔 服装 经参考邻近地区地块之现行市价后公平磋商厘定. 代价须以现金支付并由本集团以下列方式结算: (i) 代价之30 % , 即21,760,326,000 越南盾(相当於约人民币6,300,000 元)将於订立协议后十日内支付;

(ii) 代价之60 % , 即43,520,652,000 越南盾(相当於约人民币12,600,000 元)将於交付地块后十日内支付;

及(iii) 代价之10% , 即7,253,442,000越南盾(相当於约人民币 2,100,000 元)将於兰雁牛仔服装向相关政府机关提交地块之土地使用权证之申请起计十日内支付. 代价将以本集团之内部资源拨付. C

2 C 协议之其他主要条款 根,天虹工业园将协助兰雁牛仔服装申请土地使用权证及保证地块并无任何争议或产权负担. 天虹工业园将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底前或订约各方协定之其他日期向兰雁牛仔服装交付地块. 有关地块之资料 地块位於越南广宁省海河区天虹工业园区,地盘面积约67,161.5平方米.土地使用 权年期至二零六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届满.地块将用作兴建本集团之生产基地.地块之原始成本为每平方米约860,000 越南盾(相当於约人民币250 元),主要包括天虹工业园向越南广宁省海河区政府支付之费用、徵地成本及於地块上兴建基础设施之成本. 进行交易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纱线、坯布及面料以及服装. 本集团计划扩张至下游业务,借助越南之成本优势,於越南提供综合平台.因此,地块拟用於兴建一间裤料服装厂,其估计年产量为700 万条.上述工厂将於二零一六年开始动工兴建.董事认为,构建综合平台以期通过产业纵深发展,将减少本集团之盈利水平波动. 董事(包括独立非 执行董事)认为,交易之 条款属正常商业 条款,对本公司 及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故交易符合本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天虹工业园为本集团主席兼执行董事洪天祝先生之联系人士,故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天虹工业园与兰雁牛仔服装订立协议构成上市规则第14A 章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天虹工业园与天虹银河就十一月份交易订立十一月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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