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8-12-28 |
2016 年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概述 本次关联担保是偶发性关联担保.
(二)担保基本情况 烟台宁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峰商贸" )是山东瑞泽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股份" )的下游企业,宁峰商贸与烟台市融资担保责 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担保" )签订了烟担保信贷委字(2016)第110 号 《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为确保宁峰商贸与融资担保保证合同的履行,瑞泽股 份以存货(抵押价值为 2,000 万元) 、红木家具(抵押价值为
600 万元)为抵押 物向融资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 以上对外担保已经于
2016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公告, 公告编号 为2016-027.公司已于
2016 年12 月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 (www.neep.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文件为《ST 瑞泽:对外担保公告》 (编 公告编号:2017-034 号:2016-028) .
(三)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烟台宁峰商贸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陈丽燕控制的公司,公司向烟台宁峰商 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了公司的偶发性关联担保,现公司予以追认.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6月3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追认的议案》 .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陈丽燕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宁峰商贸是瑞泽股份的下游企业, 宁峰商贸与融资担保签订了烟担保信贷委 字(2016)第110 号《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为确保宁峰商贸与融资担保保证 合同的履行,瑞泽股份以存货(抵押价值为 2,000 万元) 、红木家具(抵押价值 为600 万元)为抵押物向融资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于
2016 年12 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 编号为 2016-025.公司于
2017 年6月3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追认的议案》 .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公告编号:2017-034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26,000,000 100.00%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00 0.0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的担保金额 19,148,159.96 73.65%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0.00 0.00%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9.73%.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00 元, 因担保被判决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 0.00 元.
四、该关联担保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宁峰商贸是瑞泽股份的下游企业,公司于
2017 年6月30 日召开
2017 年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追认的议案》 .该偶发性关联担保不会对公 司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 财务独立性均不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