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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离地
13 米高排 气筒(P1)排放. / 固废处理 危废区、固废区分开储存 分类贮存固废
5、产业政策相符性 (1)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2013 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 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2)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 年9月),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是允许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3)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 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淘汰、落后的目录内,与该规定 相符. 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5
6、太湖条例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 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销售、使用含 磷洗涤用品;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 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废弃物.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 后排入走马塘,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本)及《太湖流 域管理条例》要求.
7、与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对照分析 (1)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对照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政发[2013]113 号),《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常政发(2016)59 号附 件、20161101),《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常 熟市地区的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 表1-6 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划分情况 序号 名称 类型 生态红线区 面积(km2) 备注
1 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的生态保 育区和核心景观区 14.67 国家级生态红 线2常熟滨江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的生态保 育区和核心景观区 1.90 国家级生态红 线3常熟市虞山省级地质公园 地质公园的地质遗 迹保护区 7.43 国家级生态红 线4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的湿地保 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2.50 国家级生态红 线5常熟泥仓臼〖妒毓 湿地公园的湿地保 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1.30 国家级生态红 线6江苏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的湿地保 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4.21 国家级生态红 线7常熟市长江溆浦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42 国家级生态红 线8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46 国家级生态红 线9虞山-尚湖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 30.5 省级生态红线
10 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6.47 省级生态红线
6 11 长江常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42 省级生态红线
12 常熟尚湖重要湿地 重要湿地 2.18 省级生态红线
13 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湿地 重要湿地 52.70 省级生态红线
14 常熟西南部湖荡重要湿地 重要湿地 26.77 省级生态红线
15 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 重要湿地 29.91 省级生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