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1-14
泰安市教育局科室函件泰语办函(2017)1 号 泰安市

2017 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 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 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及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 试需求,经研究,我市拟开展

2017 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 及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各类人员和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包括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此基础上有提级 达标意愿的各级各类教师.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 年3月13 日-20 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参加测试人员(在校教师由学校统一组织) 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现场报名.鉴于今年涉及到县市区间的 区划调整,报名地点暂且不发生变化,即泰安高新区到岱岳 区报名点报名,泰山景区、市直学校、市区参加测试人员到 泰山区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要求:考生报名时需交验个人身份证,并填写《山东省 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有关内容,由本 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报名时现场采集应试人员数码照片,普通话证书一律采 用电子照片.

三、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7 年4月1日-2 日 测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四、测试及培训费 根据鲁教财字〔2004〕1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普通话水 平报名及测试费为

50 元/人次.

五、注意事项 1.3 月26 日前, 各县市区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和考生 相片压缩包汇总后发市语办

邮箱:taianyuban@163.com,并 缴费至泰安市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 2.3 月28-29 日,各报名点到市语办领取准考证,3 月30 日-31 日,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 动放弃考试,遗失不予补办. 3.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4.根据《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 考试纪律》,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 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 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未尽事宜请参考泰安市教育局网站(www.taedu.gov.cn) 右侧 "通知公告" 栏或者师训科页面"语言文字栏" 查看 "泰 安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问答". 附件: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3月2日附件 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点报名点地址 电话泰山区教科研中心(泰安六中新校区) 泰安市花园路

266 号6368229 岱岳区教育局师训科 岱岳区泰山大街西首

8566563 新泰市教育培训中心 新泰市杏山路

177 号7016213 肥城市教育局师训科 肥城市文化路

004 号3214696 宁阳县师资培训中心 宁阳县杏岗路

598 号5356808 东平县教育局师训科 东平县西山路

113 号2092650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