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1-14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高速精密数控机床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威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八年三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
3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速精密数控机床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威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吕慧彬 联系人 吕慧彬 通讯地址山东省滕州市西北部机械工业园区内 联系电话0632-8026077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599 建设地点山东省滕州市西北部机械工业园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占地面积(平方米)
1831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6310 总投资(万元)
15358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0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91% 评价经费(万元) 投产日期
2019 年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22 号,2014 年4月24 日修订, 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77 号,
2016 年7月2日修改,自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
44 号,
2016 年12 月27 日通过, 自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山东威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精密数控机床项目应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 该公司在
2009 年10 月16 日取得数控铣镗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审批意见,意见附后.该项目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新上喷漆房重新备案. 本项目与原项目相比
1、建设地点未变化
2、总投资发生了变化由
125006 万元降为
15358 万元
3、原有项目无喷漆工序,本项目有喷漆工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二十
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69 通用设 备制造及维修 ;
环评类别如下: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为报告书,其他(仅组装的除外)为报告表,仅组装的为登记表.本项 目不涉及电镀工艺,喷漆工艺油性漆用量(含稀释剂)10 吨以下,应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为此,该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本项目实 -
4 - 施地周围实地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保局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