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1-15 |
2018 年9月2关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SSZ-2018G029 项目名称: 狮山镇桂丹路道路及绿化养护服务外包项目 包号:
1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投标文件初审表 资格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各项) 资格 性审 查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资 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本项目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 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1)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要求: 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 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要求:①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
6 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 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②资信证明
3 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 一致,如不一致的,视作不符合采 购文件要求,将作无效处理);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 (1)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
1 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即: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2)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
1 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 证复印件,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 所拥有的设备购置发票、 技术人 员情况、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 件格式的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含园林 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