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1-18 |
1 -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浙教人〔2018〕42 号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援藏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省教育厅直属 有关单位: 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是帮助 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西藏新疆长 治久安的重要措施.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 发的通知》 (教师 〔2017〕 -
2 - 14号) 要求, 经研究, 并商省委组织部同意, 决定从我省选派447 名中小学教师到西藏和新疆(含兵团一师)开展援藏援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和支教时间 根据教师〔2017〕14 号文件要求,我省需选派援藏教师
10 名,到拉萨那曲第一高级中学开展援藏工作;
援疆教师
437 名, 到阿克苏的中小学校开展援疆工作. 各市选派的援藏援疆教师学 段及学科结构见附件. 援藏援疆教师于
2018 年秋季开学进藏进疆(具体时间另行 通知) ,在藏在疆任教时间一年半.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期满需 要轮换的由各设区市自行完成. 鼓励有条件的教师延长援藏援疆 时间,或留藏留疆工作.
二、人选条件和选派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 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强, 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祖国统 一和民族团结;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师德高尚,作风扎实,具有较强 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善于团结.担任受 援学校领导职务的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协调能力和丰富的 学校管理经验,原则上要从现任校领导或学校中层干部中选派. 各地不得从分流或转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
(二) 选派的初中和高中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 -
3 - 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 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援藏教师年龄一般在
45 周 岁以下,能适应高原工作环境.援疆教师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 下.对于个别符合援藏援疆岗位需求、个人意愿强烈的教师,在 身体条件许可情况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各地上报援藏援疆教师 名单前,选派学校或当地教育局要统一组织针对性体检,确保选 派的教师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四) 原则上要选派已经聘任在一级教师或二级教师岗位满
2 年及以上,并符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条件的教师.确有困难 的,可少量选派新入职教师.积极鼓励已经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参加援藏援疆工作.
(五)选派工作由各设区市负责统筹,按照分配的学段和学 科结构,采取公开报名、组织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合适人 选,经体检合格后填写《浙江省援藏援疆教师登记表》和《浙江 省援藏援疆教师汇总表》,于2018 年6月30 日报省教育厅,经 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选派教师名单. 选派教师的个人体 检材料和个人表现鉴定材料由各地教育局留存备查. 本次选派的 援藏援疆教师,涉及到选派前的任职年限、年龄等计算的,均截 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