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6-09 |
10 - 2.2.4.2.13 在抵抗自然灾害期间, 中标人应服从我局相关部门的安排和指导, 积极应对, 做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如发现因前期准备怠慢或抗灾时玩忽职守导致险情发生的,我局将 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2.4.2.14 中标人需针对自然灾害及公园设施等引起的人身伤害购买相应的保险,以应 对不可预见的意外. 2.2.4.2.15 中标人项目主管需每天早上 9:00-9:30 期间,到采购人安排的地方签到,并 将每天工作记录、存在的问题等记录到签到表内. 2.2.4.2.16 中标人做好各项市、区、镇三级城市考评工作(如 美城行动 等) ,保障 管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绿化管养作业规范到位,园内相关设施正常(无损坏等情 况出现) ,如造成考评扣分等问题,将对中标人进行扣罚. 2.2.4.2.17 中标人做好关于数字城管或投诉案件反映绿化管养与道路保洁的问题,并限 期内按要求进行整改;
限期内未积极整改,造成考评扣分等问题,将对中标人进行扣罚. 2.2.4.2.18 中标人必须配备
1 名资料员,负责日常养护作业、安全生产培训记录等相关 资料编制,并于每个季度检查前
15 日内提交上述资料报人社局相关部门核查备案,中标人未 按要求提交,将不安排季度检查和发放季度款,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扣罚. 2.2.2.3 人员设置要求 2.2.2.3.1 养护管理总人数不少于
12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绿化资料员
1 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绿化养护保洁员
10 人,包括修剪人员、保洁人员、司机及跟车人员,其余服务人员自定.中 标人所设置人员均须具备相关经验及资格,确保胜任工作需求. 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职称、驾照或就职等证明文件. 2.2.2.3.2 中标人员工的最低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年顺德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劳 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给劳动者报酬;
同时按规定的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障险,如不 按要求购买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因中标人和其所聘请员工所产生的劳资纠纷,均由 中标人自行解决. 2.2.2.3.3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定后一个星期内将所有投标时的养护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给采购人备案确认,之后中标人必须于每月
1 日至
5 日前,把增减的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送 到采购人进行备案登记,并随时接受抽查. 2.2.2.3.4 若中标人工作人员人数达不到以上要求,采购人将按中标人提交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