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6-10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 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3 项目名称 新建铝合金型材生产线 建设单位 成都企宏铝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志玉 联系人 吕微 通讯地址 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横二路二号 联系电话
18628364777 传真/邮政编码
611535 建设地点 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横二路二号 立项审批 部门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金属制品业 C-3351 用地 面积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6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7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11.7%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7 年12 月
一、企业概况与任务由来 成都企宏铝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铝合金型材生产的公司, 为适应市场需求, 公司拟在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投资60万元,租用成都和兴铝业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建设 铝合金型材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已于2017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行,至今未取得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 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 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法[2015]90号) , 2015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 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理.据此,邛崃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 目进行了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成都企宏铝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 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书(成邛环罚[2018]6号) ,要求企业补办环评手续.本环评属于补评 性质. 为此,成都企宏铝业有限公司特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对新建铝合金型材生产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
4 单位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后,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对建设地区环境现状 及影响的监测、调查、评价,编制出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邛崃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二、成都和兴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项目概况 成都和兴铝业有限公司位于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横二路二号,该用地原属成都荣 兴铝业有限公司,成都荣兴铝业有限因无法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和投产,该公司于
2015 年11 月将公司全部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价于成都和兴铝业有限公司. 和兴公司用地范围内现已入驻成都和兴铝业有限公司 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