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6-19 |
500 万港币,其中刘梦平分得 198.3 万港 币.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梦平还夥同上 述二人在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珠 海一公司先后代开多笔信用证的过程中提 供帮助.为此,刘梦平及王某、付某先后 四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陈某、负责人卢某 给予的钱款共计 37.5 万港币、3.21 万美 元.其中刘梦平分得13.34万港币、1.07万 美元.案发前后,刘梦平将所得大部分赃 款退还. 2000年,刘梦平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期 间逃至海外.2015年,刘梦平被列为「红 通人员」.2005年,刘梦平更改国籍和姓 名.2017 年6月,刘梦平入境时被抓获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