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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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通知 临政办字〔2013〕191 号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临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自12 月3日7时起,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超过 200,空气质量状况为重污染.

根据气象预报,未来

5 天气象条 件变化不大,空气质量预测仍为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发布了大 气污染橙色预警,并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对辖区范围内 -

2 - 电力、焦化、建材等重污染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大气污染物 排放总量累计削减 60%以上;

对主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 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 30%以上;

对辖区范围内钢铁 企业、板材企业和治污提升设施未建成的建陶、石灰窑、页岩 砖等企业以及无环保审批手续、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已 关停又恢复生产的企业,全部予以停产;

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 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

加大秸秆、落叶禁烧力度,禁止露天焚 烧及烧烤;

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增加 道路洒水保洁频次. 请有关县区和部门将工作落实情况于每日17时前报市环保 专项攻坚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秦山;

联系

电话:7206161 ;

电子

邮箱:dq1310@126.com.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12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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