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6-30 |
第一章 PPP 项目合同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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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引言、定义和解释.2 第1条术语定义.2 1.1 引言.2 1.2 术语定义.2 1.3 其他解释.5
第三章 项目服务范围和合作期限.6 第2条项目服务范围.6 2.1 项目服务范围及对象.6 2.2 项目合作期.6 2.3 与其他工程的衔接.6 2.4 一期、二期共享设施及相关费用承担.6
第四章 前提条件.7 第3条声明和条件.7 3.1 惠阳区环卫局的声明和保证.7 3.2 项目公司的声明.7 3.3 惠阳区环卫局的权利和义务.7 3.4 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8
第五章 项目的融资.9 第4条融资义务和融资完成.9 4.1 融资义务.9 4.2 融资完成和融资文件.9
第六章 项目土地.10 第5条土地使用.10 5.1 使用土地的权利.10 5.2 对土地使用的限制.10
第七章 项目的建设.10 第6条设计.10 6.1 设计要求.11 6.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11 6.3 施工图设计.11 第7条建设.11 7.1 项目公司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1 7.2 惠阳区环卫局的主要义务.12 7.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2 7.4 项目进度计划.12 7.5 进度报告.13 7.6 惠阳区环卫局的监督和检查.13 7.7 不可免除.14 7.8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14 7.9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14 第8条完工和竣工.14 II 8.1 项目设施完工验收.14 8.2 试运营和开始运营日.15 8.3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15 8.4 开始商业运营.15
第八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16 第9条运营、维护.16 9.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16 9.2 处理范围及对象.16 9.3 惠阳区环卫局的主要责任.16 9.4 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17 9.5 运营与维护手册.18 9.6 检验检测和计量.18 9.7 接收和特殊指令.19 9.8 暂停服务.20 9.9 环境保护和监测.20 9.10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21 9.11 安全技术要求和公共安全.21 9.12 运营协调委员会.21 9.13 发电上网和电价.22 9.14 不达标值、违规违约情况、不足量及其期间.22 9.15 未及时处理后果.23 9.16 进场垃圾不达标后果.23 9.17 垃圾处理质量不达标、垃圾处理违规违约、项目废物排放违规违约后果.....23 9.18 实际接收量不足后果.23 9.19 项目废物的处理.24 9.20 合并计算和支付.25
第九章 股权变更限制.25 第10 条 股权变更限制.25
第十章 付费机制.25 第11 条 垃圾处理服务费的确定和支付方式.25 11.1 垃圾处理服务费的计算及分配方式.25 11.2 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26 11.3 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支付.26 11.4 上级政府补助.26 第十一章 履约担保.26 第12 条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26 12.1 履约保函.26 12.2 维护保函.27 第十二章 政府承诺.27 第13 条 政府承诺履行的义务.27 13.1 惠阳区环卫局承诺履行的义务及向项目公司提供便利和支持.28 第十三章 保险.28 第14 条 保险.28 第十四章 法律变更.28 III 第15 条 法律变更.28 15.1 法律变更导致的成本增加.28 15.2 法律变更导致的成本减少.29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29 第16 条 不可抗力.29 16.1 不可抗力的定义.29 16.2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29 16.3 时间表的修改.30 16.4 费用.30 16.5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30 第十六章 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30 第17 条 政府方的监督.30 17.1 监管、考核和评估.30 17.2 财务报表.32 第18 条 介入或临时接管.32 18.1 介入或临时接管.32 第十七章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的处理机制.33 第19 条 违约赔偿.33 19.1 赔偿.33 19.2 减轻损失的措施.33 19.3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33 19.4 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34 第十八章 终止、变更和转让.34 第20 条 提前终止.34 20.1 惠阳区环卫局的终止.34 20.2 项目公司的终止.34 20.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35 20.4 终止的一般后果.35 20.5 终止后的补偿.35 20.6 终止后的移交.36 第十九章 项目设施的移交.36 第21 条 项目合作期期满时项目设施的移交.36 21.1 移交委员会.36 21.2 移交范围.36 21.3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37 21.4 备品备件.37 21.5 保证期.37 21.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37 21.7 移交效力.38 21.8 维护保函的解除.38 21.9 合同的取消、转让.38 第二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38 第22 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38 22.1 适用法律.38 IV 22.2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8 22.3 运营协调委员会友好解决.38 22.4 诉讼.39 22.5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39 22.6 继续有效.39 第二十一章 合同附件.39 第23 条 合同附件目录.39 第二十二章 其他.40 第24 条 惠阳区环卫局和项目公司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40 24.1 保密.40 24.2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40 第25 条 惠阳区环卫局的一般义务.40 25.1 不干预.40 25.2 不当兑取保证金.40 第26 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40 26.1 遵守适用法律.40 26.2 劳动安全标准.41 26.3 项目文件的协调.41 26.4 税费及优惠.41 26.5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41 26.6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41 26.7 中国的银行帐户的使用.41 26.8 对外汇帐户的同意.41 26.9 项目收入兑换为外汇.42 26.10 利润的汇出.42 第27 条 变更和资产权益的处置.42 27.1 惠阳区环卫局的变更.42 27.2 资产权益的处置.42 第28 条 解释规则.42 28.1 修改.42 28.2 可分割性.43 28.3 解释规则.43 第29 条 其他条款.43 29.1 通知.43 29.2 不弃权.44 29.3 合同文字.44 29.4 款项的支付.44 29.5 签署和生效.44 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