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6-30 |
6 3.25 公共机构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26 综合能耗 用能单位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 总和. 3.27 耗能工质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 工作物质. 3.28 能量的当量值 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的实际能量.按国际单位制, 折算系数为 1. 3.29 能量的等价值 生产单位数量的二次能源或耗能工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折算成一次能源的能量.
4 系统规划 4.1 总则 4.1.1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设计原则:以冷热定电,兼顾冷热电平衡;
电量以自发自用为主,余热 利用最大化;
设备配置和运行模式应技术经济合理. 4.1.2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评价及验收各阶段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系统年平均余热利用率大于 80%. b) 系统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大于 70%. c) 系统发电设备最大利用小时数大于
2000 h. d) 系统的节能率应满足 GB/T 36160.1-2018 中表
1 值. d) 系统冷却水排放温度低于 75℃,烟气排放温度低于 120℃. 4.1.3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性能评价应分三个阶段进行,主要包括:前期――规划、中期――实施 以及和后期――运行. 4.1.4 鼓励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采用 EPC、BOT 和EMC 等新型建设模式,以提高项目协调性,提升 系统性能,降低投资. 4.1.5 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宜设置在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中,为用户提供高效智能的能源供
7 应和相关的增值服务. 4.1.6 发电―余热回收系统 和 余热利用系统 宜采取机电一体化形式方式和工厂化预制与装 配化产品,以提高系统能效和产品质量. 4.2 外部环境 4.2.1 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供能站的站址应综合考虑城市规划要求、冷(热)用户分布、燃料供应 条件、电力并网条件、机组容量、燃气管道压力、工程建设条件以及冷、热、电、气的价格等因 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因地制宜地按照楼宇分布式能源系统或区域式分布式能源系统形式进行规 划. 4.2.2 分布式冷热电联供工程站址宜靠近冷(热)负荷中心及供电区域的主配电室、电负荷中心, 供冷(热)范围宜符合下列要求: a) 蒸汽供热半径小于或等于 5km;
b) 热水供热半径小于或等于 10km;
c) 供冷半径小于或等于 2km . 4.2.3 分布式冷热电联供工程站房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a)采用独立建筑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GB50016-2014 中规定的二级. b)设置于建筑物内的站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 限不低于 1.50h 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
当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采 用甲级防火门窗. c)关于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站址和站房规划的其他未尽事宜,应符合 GB51131-2016 有关规 定,并参考 DL/T 5508-2015 有关内容执行. 4.3 分析方法 4.3.1 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在前期规划阶段应采用性能评估的分析方法,侧重于方案的现场可行 性、系统能效、节能指标以及社会效益等. 4.3.2 评估在满足本标准 4.1.2 内容的条件下,应对原动机能源利用率进行分析. 注:计算见图 D.2 中 第一边界 .
5 系统设计 5.1 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