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6-30 |
恶气'
! 回到泰安后, 路民联系了手下兄弟张维 国,此人在道上以心狠手辣闻名,虽然年龄不 大,就连老资格的混混都让他几分.据后来张 维国供述: 路民曾找到他, 说要他去帮着打 一个人,并承诺事成后给300元. 案发这天,即2007年1月16日下午,路民 和张维国从泰安回到齐河潘店老家, 当晚他 们和路心江相约到一亲戚家喝酒, 共同商量 如何实施报复.正好当晚,史现平也在离他们 不远的一家饭店附近吃饭, 被路心江在饭店 打工的未成年小儿子发现, 悄悄告诉了路心 江等人.于是,路心江一面嘱咐小儿子暗暗跟 踪报告史现平的行踪,一面和路民、张维国共 同商定了当晚要在史现平回家途中对其实施 报复残害的罪恶计划. 当晚酒足饭饱之后,路心江、路民和张维 国三人分别手持铁管、剃头刀和菜刀,在史现 平家附近守候.大约21时10分左右,正当史现 平步行快要到家时, 路民首先上前抱住史现 平的腰部,将其摔倒并压在地上,而后三人一 顿棍打、刀砍.当看到躺在血泊中的史现平已 经没有呼吸,他们才四散奔逃. 次日清晨, 史现平六十多岁的老母亲在 家里得知噩耗, 急得连鞋都没穿就抱着两岁 的孙女下楼,当看到儿子被害的惨状时,老太 太哭昏在旁边.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史现平系 颅骨骨折、脑挫伤死亡. 被害人史现平年幼丧父, 是母亲含辛茹 苦地把他抚养成人的, 不想却在年仅29岁时 撇下年迈的母亲、妻子和两岁的女儿而去,一 家子的顶梁柱轰然倒塌, 这让他的家人怎么 不痛彻心扉、肝肠寸断?! 2007年9月24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落入法网的路民、张维国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此次法庭上,和路民、张维国一起站在被 告人席的,还有路民的二姑父刘爱营、二姑路 桂兰、父亲路新海等亲友. 案发当晚,路民、张维国曾被其二姑父刘 爱营开车送到济南. 第二天,两人又跑回齐河 县的焦庙镇团圆村其二姑路桂兰家中,说了他 们杀人的事,并在家中清洗了血衣,临离开时, 还拿了姑姑给的200元做返回泰安的路费. 后来,路民还回了家,父母将其作案时穿的衣服 处理掉,也给了他100元钱,让其潜逃. 站在法庭被告人席上的路桂兰无比悔 恨: 俺一个当姑的,一听侄子说他捅人了,俺 就害怕了,按说俺应该举报,可俺没上过学, 不懂法啊! 被告人刘爱营说: 俺活四十岁了, 还不 知道窝藏罪是什么,我小闺女才四个月,我真 接受不了这样的结局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民、张维国 听信路心江指使, 怀疑与案件无关的史现平 偏向对方而报复杀人, 其手段残忍, 后果严 重,应予依法严惩,且被告人路民在本案中起 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应依法严惩. 被告 人刘爱营、路新海、路桂兰明知路民、张维国 杀人后,提供资金帮助其逃跑,其行为已构成 窝藏罪.被告人路民、张维国的犯罪行为给被 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 以故意杀人罪分 别判处被告人路民死刑、 被告人张维国有期 徒刑十二年, 二人共同承担40余万元的民事 赔偿. 同时以窝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爱营 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路新海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二年;
被告人路桂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 二年. 2008年1月26日,路民被依法执行枪决. 而此时, 案件的主谋和主要凶手之一的 路心江,仍潜逃在外,下落不明. 老奸巨猾的路心江, 他会逃亡到哪里去呢? 由于路心江一直销声匿迹, 而他的亲戚 朋友、 工友等各种社会关系特别复杂, 分布 于内蒙古、 哈尔滨、 鸡西、 泰安等地, 这给 警方专案组的摸排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民警 所到之处, 均没有打探到路心江的线索. 抓 捕工作曾一度变得扑朔迷离. 据了解, 六年来, 齐河县公安局一直没 有放松对路心江的缉捕工作.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终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