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01 |
1 ―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苏财农〔2018〕102 号 苏农财〔2018〕26 号 关于下达
2018 年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及做好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工办(委、部) 、农委(农林局、农业 局、林牧业局) :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8 年农业生产发展等 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财发〔2018〕13 号)要求,现将
2018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和动物疫病防控
3 个 专项省级实施指导意见(附件 1-3)和专项资金安排表及对应预 算支出科目(附件 4)随文下达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统筹安排.
2018 年中央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 ―
2 ―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和动物防疫三个专项资金,由省级统筹安排 后切块下达各地,同一专项内各支持方向资金规模和单体项目补 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地方实际自主合理确定.各地要按照《国务院 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 (国发〔2017〕
54 号)要求,加强资金统筹整合,除约束性任务和省级另有文件 规定的资金不得统筹使用外,其余指导性任务资金由各地结合工 作任务自行统筹安排,做好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的衔接安排.
二、 加强工作任务落实. 全面实行 大专项+任务清单 管理方 式,各地要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清单,在确保落实安排约束性任 务 (任务清单标注*的为约束性任务) 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鼓励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 化政策衔接配合,将相关政策统筹实施,在重点区域相对集中、 整体推进.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各地农经农业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协作,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共同抓好项目执行管理.农经农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项目管理的 主体责任,区分项目立项方式,履行完整项目管理程序,确保管 理到位、不留空白,严防 半拉子 工程.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 管,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统筹整合资金,规范项目实施单位资金 使用,切实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监管,严防骗取、 套取项目资金.
四、 加强项目信息报送. 各地要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报送, ―
3 ― 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数据档案,落实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具体信息 调度工作省级另行布置.对享受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粪 污资源化利用等补助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纳入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管理.要及时跟踪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 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项目实施情况请于
2019 年1月10 日前 报送省农委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 (联系方式见附件 5) .信 息和材料报送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联系方式:省农委财务处施瑾,联系
电话:025-86263713,
省财政厅农业处王M、王晨,联系电 话:025-83633155/83633387. 附件:1.2018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省级实施指导意见 2.2018 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省级实 施指导意见 3.2018 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专项省级实施指导意见 4.2018 年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安排表 5.2018 年中央转移支付专项省农委相关处室(单位) 联系方式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