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1 |
2015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 年1月1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初步测算,预计
2015 年度经 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80 万元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1.35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根据国家清洁能源及环保方面的相关政策,公司决定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 后产能,公司从
2011 年开始进行煤制气用户置换天然气的工作.经过几年的努 力,在2015 年公司完成了全部置换,并停止了焦化业务. 因为焦化业务的停产,原有的生产设备不再使用,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会计 准则相关条款测算,预计计提资产减值约 39,000 万元人民币,由于计提了减值 准备, 同时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9,000 万元.上述减值准备中涉及振邦化工 资产约 3,000 万元,因公司不再持续经营,亏损无法在未来期间得到弥补,不能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焦化部分资产属于母公司,在未来的经营及资产处理 时能够得到弥补,所以予以确认. 上述资产的预计处置费用中, 房屋的处置费用可以在未来与土地一并处理时 得到补偿, 公司将努力争取尽可能高的土地补偿费, 并计入发生年度的当期损益;
其他专用设备处置费用大于可收回价值的部分 1,280 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 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 审计后的
2015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