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1 |
1 - 鲁政土字〔2018〕870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泗水县圣水峪镇和金庄镇工矿废弃地复垦 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 《关于申请批准泗水县圣水峪镇工矿废弃地复垦 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的请示》 (济政土呈〔2018〕6 号) 、 《关 于申请批准泗水县金庄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 方案的请示》 (济政土呈〔2018〕7 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泗水县圣水峪镇和金庄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 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即将圣水峪镇和金庄镇验收复垦的 10.2224 ―-
2 -― 公顷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其中耕地 9.7334 公顷),同时将中册 镇、泗河街道、圣水峪镇、柘沟镇等
4 镇(街道)10.2045 公顷 农用地(其中耕地 7.5777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1.泗水县圣水峪镇和金庄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 点项目区复垦区情况表 2.泗水县圣水峪镇和金庄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 点项目区建新区情况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 年7月6日-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泗水县人民政府,济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 年7月11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