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01

支持节能减排宣传培训、重大问题或课 题研究等能力建设工作;

支持对本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评审工作.

(十)先进表彰 支持取得 能效 领跑者等国家和上海市节能低碳荣誉的单 位,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

10 万元,获得市级荣誉奖励

5 万元. ―

6 ― (十一)其他节能减排工作 支持国家或本市明确要求本区给予资金配套的节能减排项 目,按照国家或本市要求给予扶持.单个项目配套资金金额较大 时,可统筹结转到下一年度拨付. 支持区政府确定的其他节能减排用途,按照区政府批复给予 支持. 第七条(部门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区节能办) 、区财政局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 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区发展改革委(区节能办)负 责项目申报和审批实施,负责召集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包括区商 务委、建设交通委、环保局、虹桥办、具体项目管理部门和区财 政局)对项目进行评审. 区商务委、建设交通委、科委、房管局、机管局、教育局、 卫生计生委、文化局、体育局、环保局、虹桥办、临空办等部门 (以下统称 项目管理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分别负责主管领域 项目的计划编制、初审及后续监管.其中,区商务委负责产业项 目;

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建筑和交通项目;

区房管局负责社区项目;

区机管局负责党政机关项目;

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项目;

区卫 生计生委负责卫生系统项目;

区文化局负责文化产业项目;

区体 育局负责体育产业项目;

区科委负责节能研发和推广项目;

区环 保局负责清洁能源利用项目;

区虹桥办负责低碳发展项目;

区临 空办负责临空园区内项目;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上述领域外其它项 目. 区审计局等部门依据本办法,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专项 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资金预算的编制要求) 每年按照预算编制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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