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1
1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和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发行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

2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开源证券 或 保荐机构 )与安徽集 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友股份 、 发行人 或 公司 )接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624 号)(以下简 称 《反馈意见》 )后,会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 ),对贵会《反 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现就《反馈意见》相关问题 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中 释义 所定义 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3

一、重点问题 问题 1.请申请人披露募投项目用地的办理进展情况,项目用地的取得是否 存在法律障碍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披露募投项目用地的办理进展情况,项目用地的取得是否存 在法律障碍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包括:

1、年产

100 万大箱的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大风科技烟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一)年产

100 万大箱的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地位于太湖县经济开发区龙山路北海会路东, 实施主体为发行 人,发行人已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O) 坐落位置 用途 取得 方式 使用权终止日期 使用权人 太土国用 (2016) 第0726 号65,044.92 太湖县经济开 发区龙山路北 海会路东 工业 出让

2066 年6月27 日 发行人

(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地位于合肥市玉兰大道与文山路交口西北角, 实施主体为集友 时代,发行人正在办理相关土地的审批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9月12 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与发 行人签署了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管委会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包装印刷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投资合作协议》 ),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本项目的选址为合肥市玉兰大道 与文山路交口西北角,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国土 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根据项目建设时序要求向集 友时代提供项目建设用地. (2)2018 年9月17 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就本

4 项目的用地情况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①本管委会负责协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 程序, 根据项目建设时序要求向集友股份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地址为玉兰大道与 文山路交口西北角;

②本管委会承诺为集友股份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 必要的协调和帮助, 以便集友股份能够及时合法合规地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权证 并按时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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