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1 |
2018 年5月10 日2附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类别 项目(分值) 评估内容 扣分值 1.固有危 险性 重大危险源 (10 分)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 分;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物质危险性 (5 分)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 ,每一种扣
2 分;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 ,每一 种扣
2 分;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 ,每一种扣 0.1 分.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 分) 涉及
18 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
2 分. 火灾爆炸危险性 (5 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 1/0.5 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 环境 周边环境 (10 分)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 受风险标准(试行) 》的,扣10 分. 3.设计与 评估 设计与评估(10 分)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 分;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4.设备 设备 (5 分)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
2 分;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3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 分)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 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 分;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 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 分;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 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 , 每一处扣
1 分;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
1 分;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 一处扣
5 分. 6.人员资 质 人员资质 (15 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
5 分;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 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
5 分;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的,每一人次扣
5 分;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