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1 |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 海原县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 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海原县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海原 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海原县人民政府、 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的政府信 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 为2017 年1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本报告电子版可 在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y.gov.cn/)查 阅或下载.如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海原县人民政府政务 公开办公室联系 (地址: 海原县人民政府西街;
邮编: 755200;
联系
电话:0955-401110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7 年,海原县被国务院确定为 全国
100 个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 之一,在自治区、中卫市党委、 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 精心指导下,海原县以 试点县 为契机,以习近平总书记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自治区、中 卫市重大决策及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74 号)、《自治区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
一、概述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 政办发〔2017〕80 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 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 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 全过程公开,加强平台建设、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 切、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保 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 和执行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发挥了重 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开政务公开新局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 并成立了以县长 为组长的海原县 政务公开工作领 导小组,自治区 编办和海原县编 办批复挂牌成立 了海原县人民政 府政务公开办公 室,明确领导小 组和办公室的工 作职责,同时,安排
3 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日常工 作.2017 年,海原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在政府常务会议
3 次 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副县长听取
2 次政务公开工作 汇报.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2017 年, 先后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
2017 年政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 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7〕111 号)、 《关 于印发海原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海政办发 〔2017〕139 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海原县 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试行)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7〕
212 号)和《县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做 好全县
2017 年政策 性文件解读工作通 知》(〔2017〕57 号)等文件,明确 了政务公开工作的 流程、重点、政策依据等,使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有据可查、有序推进.制定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 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 义务教育、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 理、涉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