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9-07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 生品投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独立董事, 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2013年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材料进 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 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开展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是基于 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 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

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资 金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衍生品投资 内部控制制度》 .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 险管理能力, 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 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 达到保值目的,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 们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独立董事:唐国平、申卫星、谢获宝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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