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2 |
2015 年7月13 日,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 联环保" )通知,已于
2015 年7月13 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3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 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 年〕51 号)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国联环保于
2015 年7月9日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国联汇 盈4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 ) ,该资产管 理计划期限
1 年.
2015 年7月13 日, 控股股东国联环保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30 万股,增持均价 14.999 元/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本次增持前,国联环保持 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491,72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3.94%;
本次增持后,持 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791,72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4.06%. 本次增持后,国联环保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
2015 年7月10 日公告的《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5-031) ,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继续增持 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本次增持) .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7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