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02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

2013 年8月29 日在无锡市城南路

3 号公司市场部五楼会议室召 开.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9,808,18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80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福军 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蒋志坚和汤兴良、独立董事何木云和李玉琦因 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董事会秘书魏利岩出席了会议;

公司总经理邵耿东、副总经理沈解忠、总经理助理邓迎强、总工程师毛军华、财务机构 负责人周建伟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 数 反对 比例 弃权票 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 《关于公司与无锡国 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 5,751,720 100%

0 0

0 0 是 公司产权置换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议案 1,由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因此该项议 案,有权参与表决的股数为 5,751,72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童楠律师、张燕B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 《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8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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