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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
电话:028-85804726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三段 邮政编码:6102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 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 政部门备案,即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备案.
18 节能、环境标 志、无线局域网 产品 响应产品中若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范围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不管采购文 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 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若属于国家优先采购范围的, 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对该产品价格给予 1%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无价格扣 除. 提供产品对应的清单复印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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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工程及其货物或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西航港街道办事处 .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君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