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02

3 月16 日电 从16 日 开始,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 各代表团,开始酝酿协商新一届国家机 构组成人员人选. 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是由中共中央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15 日下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希就中共中央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作了说明.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十三 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选举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 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 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 会主席人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人选,中华人民共 和国副主席人选,作为主席团提名,提交 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16 日下午,各代表团酝酿协商了上 述人选. 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总理人选,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提请大会 决定任命;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 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由国务 院总理提名,提请大会决定任命;

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 员人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 员会主席提名,提请大会决定任命. 根据大会日程,17 日,各代表团将酝酿国务院总理人 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

酝酿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18 日,各代表团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 长人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于

17 日至

19 日,选举和决定 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五次会议举行 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六次会议栗战书主持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开始酝酿协商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2018 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2018 年3月17 日 星期六

2 出版部责编 主编:廖景标 编辑:雷凝 美编:许长江 值班

电话:0771-5690065 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 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决策部署,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 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 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连日来, 围绕监察法草案, 全 国人大代表认真审议, 广大干部群 众热切关注.大家表示, 要以制定 监察法为契机, 全面深化国家监察 体制改革, 继续在依法履职、 纪法 贯通、 法法衔接、 行使职权和完善 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 探索构建 权威高效的体制机制, 保障反腐败 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 统一领导 作为一项重大政治改革,国 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整合 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 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 中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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