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02
II 信宜市第二水质净化厂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编号:FEGD-CT18212 项目授权机构:信宜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年4月3日信宜市第二水质净化厂 PPP 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8212 II 目录第一部分 资格预审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资格预审须知.5 2.1 定义及释义.7 2.2 采购项目概况.9 2.2.1 项目基本情况.9 2.2.2 特许经营期限.9 2.2.3 授权关系.9 2.2.4 合同体系.9 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准备、提交和评审.10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13 第四部分 资格预审程序和原则概述.15 4.1 问题澄清.15 4.2 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15 4.3 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限制和要求.15 4.4 项目实施机构保留以下权利.15 4.5 项目实施机构的责任免除.15 4.6 资格预审结果.16 4.7 资格预审结果的解释.16 4.8 保密.16 4.9 资格申请人费用负担.16 4.10 询问、质疑、投诉.16 第五部分 附件.19 附件一: 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书.19 附件二:申请表格.24 信宜市第二水质净化厂 PPP 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8212 第 1页,共32 页 第一部分 资格预审邀请函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 对信宜市 第二水质净化厂 PPP 项目(项目编号:FEGD-CT18212 )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确定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 审:

一、项目名称:信宜市第二水质净化厂 PPP 项目

二、项目授权机构:信宜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其负责组织实施采购及负 责后续实施工作.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六、采购需求:

1、项目情况 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26 号)、《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粤建城〔2015〕242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信宜市污水处理现状,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 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信宜市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特 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 PPP 协议相关约定,将相关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信 宜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范围及内容 建设规模为

3 万m3 /d 的信宜市第二水质净化厂;

新增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 管总长度约 20.5km;

修复已建截污管网及完善排污口纳入已建截污管网的配套 工程,总长度暂估约 5.0 km.

3、项目委托运营内容 信宜市第二水质净化厂 PPP 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8212 第 2页,共32 页 城区已建截污管网约

15 km.

4、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

19924 万元,建设投资

19457 万元,其中第一部分 工程费为

15980 万元,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为

2036 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 为1441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34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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