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2 |
一、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二、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9年4月1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了 《 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根据说明 书,公司以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理财产品. 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 方 产品名称 类型 投资规模 ( 万元) 起息日 持有时间 预计最高年化收 益率 ( %) 中信银 行 共赢利率结构25544期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产品 ( 产品编码: C195R018G) 保本浮动收 益、封闭式 20,000 2019年4月15日91天4.45
三、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委托理财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 1)尽管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 2)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 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