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2 |
44 号),本项目属于 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中的
47、塑料 制品制造 的 其他 类项目,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 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工程分析和污染因子分 析,依据国家环评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 门审查、审批. 1.1.2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 年5月11 日颁布,2017 年6月27 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2016 年主席令 第57 号,2016 年11 月7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 年8月1日起施行;
(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 [2012]77 号);
3 (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 [2012]98 号);
(13) 《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家环保部环发[2014]197 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 号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
(16)《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16 年7月1日起施行;
(1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
(18)《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本)》;
(19) 《关于印发的通知》 (浙环发[2013]54 号);
(20) 《关于转发等12 个行业 VOCs 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浙环办函[2016]56 号) .
2、相关政策及规划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
2013 第21 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淘汰 办〔2012〕20 号,2012 年12 月28 日;
(3)《关于全面推行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 号,2017 年6月23 日;
(4)《关于加强全省统一的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环发 [2017]36 号,2017 年9月18 日;
(5)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 局指引(2013 年本)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50 号,2013 年4月2日;
(6)《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余环发〔2017〕42 号,2017 年7月26 日;
(7)《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人民政府;
(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年修编);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