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02

将危险废物分类单独收集、 贮存;

收集、 贮存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险废物扬散、 流失、 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不得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代为处置;

转移 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经环保部门批准 方可进行跨省转移危险废物;

定期制订和完善危险废物意外事故 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向环保部门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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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报辖区环保部门备 案,定期开展演练. 2.项目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不低于

40 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要求事故状态下污水能自流进入应急池,平时置空并加盖防雨.

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33 吨/年,氨氮: 0.033 吨/年,二氧化硫:0.0006 吨/年,氮氧化物:0.0038 吨/年, 颗粒物:0.0014 吨/年.

四、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 之日起,如项目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 请贡井区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 查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

7 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评 文件送达贡井区环境保护局和成佳镇人民政府备案, 并接受各级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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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认为本行政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可以自本行 政许可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环境保 护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2月9日抄送:总量科,市环境监察支队,贡井区环境保护局,成佳镇人民政府,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制作机关: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向军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体育场路

34 号 联系

电话:5509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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