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3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不属于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 新 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不属于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不在《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 (德政字[2017]34 号)所列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内,可按程序办理环评 审批. (2)生态保护红线一览表见表 2. 表2 生态保护红线一览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德州市碧霞湖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红线区位于乐陵市霞光大 道东北侧,辛庄村、堤口杜 村南侧,李铁匠村、马家道 口村西北侧.一级红线区外 侧20-100m 德州市史献亭村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至枣城北大街,西至齐油 坊村西口,南至千倾庄村, 北至李达子村南口 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 红线区 东至付兴宇村,西至杩头苏 村,南至洼里贾村,北至枣 王村 拟建项目位于乐陵市黄夹镇工业园, 距离德州市史献亭村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最近,距离为 2km(NW) ,未涉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的要求.

4 (3)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下水、噪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 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 要求不影响乐陵市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4)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用水取自乐陵市自 来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用电来自乐陵市供电管网.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 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相对区域资源 利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拟建项目的实施满足区域 三线一单 符合性要求. (5)《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3与环大气[2017]121 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类别 文件要求 符合性 备注

(一)加 大产业 结构调 整力度 1.加快推进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 涉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 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 缔,做到 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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