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3 |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凡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