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3 |
1 - 内市环发〔2016〕
230 号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备运行测 试再次申请危险废物原料的批复 威远县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井油基岩屑资源 利用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 (威环〔2016〕144 号)已收悉.
经 研究,我局就申请危险废物原料批复如下:
一、 我局原则同意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 丰公司")分批次使用库存危险废物原料(钻井油基岩屑)9000 -
2 - 吨用于设备运行测试,但瑞丰公司库房油基岩屑暂存量不得超 过环评批复的容量(环评批复容量为
10169 吨) .用于设备运行 测试危险废物原料截止日期为
2017 年1月31 日.
二、瑞丰公司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后,请你局指导企业按照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省厅申办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
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你局加强对瑞丰公司生产设备 调试运行期间的环境监管.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使用管理台账,并将相关资料做好报 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环境安 全.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6 年11 月10 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