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3 |
2 证券代码:832532 证券简称:大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山东靖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富(宁夏)股权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购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之法律意见书》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7月24 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
neeq.com.cn 的《山东靖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富(宁夏)股权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购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 律意见书》.在事后审核过程中,发现该公告披露的文字有误,现更 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 "2017 年7月20 日,浦发银行淄博分行出具《情况说明》, 根据该说明,浦发银行淄博分行仅知悉并同意大亚集团向股转公司系 统提交非过户申请,即宁夏泰富拟收购大亚集团持有大亚股份17.91% 事宜(质押股票数 20,472,374 股),正式收购后质押担保的变更,需 要借款人偿还债权人(合同编号 51012017280278)项下全部贷款后, 重新变更股权登记及浦发银行淄博分行重新办理质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