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3 |
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 和例外.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其所投 货物的具体数值.
8 16 投标保证金 16.1 供应商应按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规定的数额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 额到达指定账户.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避免因供应商的行为带来 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 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 并可采取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 前按采购编号、按包分别提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16.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予以拒绝. 16.5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退 还, 但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回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开具的财务票据. 中标公告发布后,未中标的供应商即可至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 16.6 交易中心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保证金;
中标人按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后,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 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7 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
3)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 投标项目资料表 规定的时间 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并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 商延长其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 拒绝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 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 会被要求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退还和没
9 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