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3 |
2500 万元,对发展 种养加 产业的贫困户给予奖补,力争覆盖贫困 户3000 户以上.
二、政策标准 1.贫困户新增种植鲜果、茶叶、油茶、中药材
1 亩以上,补贴800 元/亩;
新增苗木花卉等其他高效经济林
1 亩以上,补贴
300 元/亩. 2.贫困户新增稻虾种养基地、 标准鱼池等
1 亩以上每亩补助
1000 元. 3.贫困户出栏生猪
1 头以上,补助
500 元/头;
出笼鸡鸭鹅 兔等家禽
20 头以上,补贴
15 元/只;
出栏肉牛
1 头以上,补助
1500 元/头;
养羊
5 只以上,补助
150 元/只;
养蜂
2 箱以上, 补助
200 元/箱. 4.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规模 -
4 -
50 亩以上) ,给予贫困户每年
100 元/亩的土地流转补助. 前三项奖补实行总额控制补助封顶, 每个贫困户奖补总和每 年不超过
2000 元,确定的奖补政策若与县委县政府前期出台的 支持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三、工作责任 县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设在县农办, 负责政策制定、 统筹协调、 组织培训、检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对乡镇审核确认的贫困户奖补 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乡镇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负责本乡镇贫困户自 主发展 种养加 产业及土地流转奖补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培 训、贫困户奖补申报的审核,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并建立工 作台账.驻村工作队、贫困户帮扶干部、村干部负责贫困户自主 发展 种养加 产业、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摸底、贫困户奖补资金 申报初核及村级公示. (联系
电话:0712-4315668) -
5 -
四、工作流程 贫困户申请 1.贫困户申请书. 2.填写产业扶贫申报表. 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驻村工作队、贫困户帮扶 干部、村干部初审确定奖 补金额. 1.帮扶干部根据奖补标准确定奖补 金额,并签字确认. 2.村支部书记核定签字. 3.驻村工作队队员核实签字. 村级公示上报乡镇产业专 班 驻村工作队和村负责贫困户申报奖 补情况在村公示
5 天. 乡镇产业专班审核 乡镇公示确认上报县产业 发展工作专班(县农办) . 乡镇产业专班在本乡镇固定公开栏 公示
3 天. 县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协调奖 补资金下达到乡镇. 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直达 贫困户账户. 扶贫队员入户填写扶贫日志. 县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组织抽 检,督促乡镇(区)完善档案. -
6 - 模式 3:稻虾综合种养模式
一、模式概述 稻虾综合种养模式是我县发展扶贫产业的重要举措, 该模式 利用农田水域资源, 发展稻虾共作, 实现 一地两用、 虾稻共赢 的新型生态养殖.该模式适宜于在稻田水源条件较好、无洪涝、 地势较平坦的乡镇、村进行推广,计划每年在全县推广稻虾综合 种养面积
1 万亩,其中建设百亩连片种养基地
5000 亩,农户分 散自建种养基地
5000 亩,预计每年可带动
300 户左右贫困对象 脱贫.
二、主要政策 1.连片式种养.对于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种养基地
200 亩(重点贫困村
100 亩)以上,验收后一次性发放补贴
900 元/亩,要求村集体和贫困户连续
5 年按照补贴资金总额的 7.5% 的标准进行参股分红(具体见利益联结分红协议) . 2.分散式种养.采取 合作社+基地+贫困户 或 连片式带 动分散式 的方式,引导农户自建稻虾综合种养基地.对贫困户 自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