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04

5 日,记者从莒县物价局获悉, 从8 月1 日开 始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 .

80 元/ 吨 调整为0 . 90元/吨. 莒县物价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对县污水处理厂成本监审情况, 经召开座谈会广泛征 求意见并报莒县人民政府同意、 日照市物价局批 准, 将莒县非居民生活用 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80元/吨调整为0 . 90元/ 吨;

将莒县特种用水污水 处理费标准由0 .

90 元/ 吨调整为1 .

0 0 元/吨;

为减轻群众负担, 居民生活用 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不作调整, 污水处理费标准仍 为0 .

7 0 元/吨.调整后的标准自8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 莒县原执行 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是2005年1 月制定的,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 行政事 业用水0 .

7 0 元/吨,工业用水0 .

8 0 元/吨,经营服务及其它用水0.90元/吨. 原收费标准已执行近 8年时间. 莒县上调非居民 生活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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