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4 |
200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 发布稿) 2009-05-26 发布 2009-10-01 实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发布 代替 DB 31/199 -1997 DB31 DB 31/199 ―
2009 I 目次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3 4 污水排放控制要求
4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8 6 实施要求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 水质 钴的测定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 水质 总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5 附录C(规范性附录 ) 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法
18 附录D(规范性附录 ) 水质 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 称量法
22 附录E(规范性附录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24 附录F(规范性附录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在线测定 重铬酸钾 -分光光度法
26 附录G(规范性附录 ) 水质 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9 附录H(规范性附录 )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2 附录I(规范性附录 ) 水质 1, 2-二氯乙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5 附录J(规范性附录 ) 水质 乙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8 附录K(规范性附录 ) 水质 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41 附录L(规范性附录 ) 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铜试剂亚铜分光光度法
44 附录M(规范性附录 ) 水质 总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46 DB 31/199 ―
2009 II 前言为了防治水污染, 保护和改善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环境、 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和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的规定,对DB 31/199 -1997 进行修订.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规定了
94 个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其中第一类污染物
17 项,第二类污染物
77 项.本标 准对适用范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与污染物的监测及标准的监督实施作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对 DB 31/199 -
1997 的主要修订之处如下: --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
--调整了标准分级,删去了第二类污染物的第三级排放标准;
--取消了污染源时间段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执行同一标准;
--取消了
2 个污染物项目,合并了
3 个污染物项目为
1 个项目,增设了
18 个污染物项目;
DD 调整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
DD 更新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DB 31/199 标准于
1997 年11 月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附录 A、B、C、D、E、F、G、H、I、J、K、L 、M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B 31/199 -1997.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9 年4月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10 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DB 31/199 ―
2009 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除 1.
2、1.
3、1.4 规定范围以外的现有排污单位的水污染防治和 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成投产后的水污 染防治和管理. 1.2 城镇污水处理厂、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行 GB 18918《城镇污水处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