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4 |
(三) 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 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控制分析 1.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 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经总经理、财务总监确认后,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 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占用的金额为1亿元.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