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4 |
,LTD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36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1.00 元 发行日期:
2012 年4月18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9,43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刘长杰、股东刘长汉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股东韩振祥、徐玉清、王晓军、赵玉珊、信继国、张宇、李久成、赵玉 军、王相民、王凤霞、沈建明、赵效德、刘宁、卢其栋、宋作云、刘文文、周文 智、王敖生、刘占斌、徐百栋、马际红、钱玉琦、张素萍、郭玉玲、郇正发、肖 永生、吕丙芳、郑宝荣、国承凤、李金凤、刘振明、王宝灵、杨光、鹿传伟、阎 士文、魏强、赵利、翟乃庆、孙兆生、薛栋、赵增奎和刘江宁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 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同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长杰、韩振祥、徐玉清、 王晓军、信继国、张宇、李久成、王相民、赵效德、卢其栋、刘占斌、马际红、 吕丙芳和王宝灵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 年4月16 日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股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7,077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为 2,360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为 9,437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
1、本公司控股股东刘长杰、股东刘长汉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