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4 |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
2 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 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绵阳市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绵阳市高新区磨家镇茅针村四组 创新大道
69 号祥尔工业园) , 通过租赁四川祥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已建厂房进行 生产经营.四川祥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12 月14 日取得绵阳市环境保 护局《关于四川祥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智能移动厕所、半导体二极管工程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绵环管[2009]198 号) ;
厂区各项辅助设施齐全, 污染处理设施运行良好.由于产品市场不景气,四川祥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现已 全部停产,并将已建厂房实施外租经营活动. 根据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绵环函〔2017〕206 号) , 鼓励引入符合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规划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鼓励 引入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屏生产及配套产业项目) 、汽车及零部件(机械) 、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的项目.项目主要生产电动三轮车车厢车架及电动 三轮车组装,属于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类项目,与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 区规划相符. 同时,根据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 2) ,项目 所在地块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与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 土地利用规划一致. 综上所述, 本项目通过租赁四川祥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祥尔工业园已建厂房 生产电动三轮车车厢车架及电动三轮车整车组装, 符合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 规划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项目位于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内,周围以工业企业为主.项目通过租用 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征用地.项目所在地周边道路较完善,交通方便迅捷, 水、电、通讯均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 项目所在四川祥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祥尔工业园内部关系:项目共租赁
2 栋(2-4#、3-4#)厂房,均为
1 层,其中:2-4#厂房设置为下料焊接车间,3-4# 设置为喷涂车间.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下料焊接车间和喷涂车间位于祥尔工业园 西南侧,紧邻其厂界;
喷涂车间东北侧为 3-3#四川虞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 从事集成墙板材生产) ,下料焊接车间东北侧依次为 2-3#四川永利旭升机械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加工) 、2-2#和2-1#为长虹公司空调仓库用房,下 料焊接车间东南侧 1-4#为闲置厂房,其余 1-3#、1-2#、1-1#均为闲置厂房;
祥尔 工业园东北侧 2#原员工培训中心及倒班宿舍和 1#办公楼与倒班宿舍现出租给绵 阳艺考联盟培训中心(四川省绵阳旅游学校) ,作为该培训中心教室及宿舍,本 项目最近距该培训中心约 180m.项目所在祥尔工业园内部关系详见附图 5. 项目所在四川祥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祥尔工业园外部关系: 项目所在祥尔工 业园厂界西南侧为规划待建工业用地,隔待建空地为草溪河北路,距草溪河约 185m;
厂界西北侧紧邻科发大道,隔该道路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 所在建军民融合磁性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材料后加工和软 磁铁氧体生产,距离厂界约 5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