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4 |
汽 汽车 车""油 油改 改气 气" " 淄 淄博 博暂 暂未 未亮 亮""红 红灯 灯" " 东营、 德州已叫停, 质检总局拟为已改装车辆设过渡期 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唐菁) 日前,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 "油改 气" 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 求意见稿)》 , 拟停止在用机动车 "油改气" . 而德州、 东营已经被 叫停. 11日, 记者从淄博市质监局 和淄博市各区县车管所了解到, 淄博市尚未接到停止在用机动 车 "油改气" 的相关文件. 改后车 辆正常办理手续. 11日,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 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 淄博市的 油改气业务仍然可以办理, 相关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至今未收到 有关停止 "油改气" 车辆备案的 通知. 淄博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也 给出了 "未收到任何关于停止 '油改气' 消息" 的回复. 记者从市质检局特检科了 解到, 目前淄博从2010年 "油改 气" 才逐渐开始普及, 此后两年 是机动车 "油改气" 的高峰期, 虽 然淄博 "油改气" 起步较晚, 截止 到目前全市已经有十万四千余 辆 "油改气" 机动车, 如果停止 "油改气" , 对这部分车辆尤其是 出租车来说影响较大. "如果真 的叫停了, 那我们这些改了的还 能上路吗? 改装厂都没了, 以后 维修怎么办啊? " 张店居民孙先 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据了解, 目前淄博的汽车 "油改气" 改装企业也有几十家, 如果叫停对改装企业来说是致 命影响. "现在这个传闻已经反 馈到市场了, 最近改装的汽车少 了一半还多. " 淄博一家大型汽 车改装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 由于机动车 "油改 气" 不符合 《道路交通安全法》 和 《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 的 相关规定、 监管不完善、 改装企 业参差不齐等原因, 无法保证机 动车 "油改气" 后的安全, 各地在 用机动车 "油改气" 车辆事故时 有发生. 征求意见稿提到, 要加大对 已改装车辆的监管, 各地应明确 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 德州规定, 私自改装的车辆将被 处以500元罚款.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 要加大对 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力度. 各地应明 确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 过渡期结束后, 不得上路行驶. 同时 强化已改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 排放性能检测和气瓶检验, 强化对 已改装车辆驾驶人员燃气安全知识 的宣传培训, 对于检验检测不合格 的已改装车辆, 不得出具检测合格 报告、 不发安全检验标志、 不予加 气、 不准上路行驶. 同时将加强部门联合监管, 严 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行为, 严禁私 自改装燃气汽车上路行驶, 加气站 严禁为私自改装燃气汽车加气, 加 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禁私自改装 燃气汽车上路 征求意见中提出, 各地应支持 汽车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新型燃气汽 车, 今后各地新增的燃气汽车应是 汽车生产企业按照 《车辆生产企业 和产品公告》 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要 求生产和销售的车辆. 尽快修订完善燃气汽车相关标 准, 在相关技术标准及检测能力完 备的基础上, 在 《车辆生产企业和产 品公告》 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项 目中增加燃气汽车专用装置关键零 部件的检验项目. 并依照相关程序 废止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