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4 |
1 - 鲁国土资函〔2016〕281 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寿光鲁清石化物流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山东寿光鲁清石化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 《关于山东寿光鲁清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 目用地预审的请示》 (寿鲁清〔2016〕002 号)和潍坊市国土资 源局 《关于山东寿光鲁清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用地 初审意见》 (潍国土资土发〔2016〕210 号)收悉.
根据国土资 源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规定, 经审查, 现函复如下:
一、该工程已经山东省地方铁路局同意接入宅羊铁路(鲁铁 运〔2013〕5 号) .拟选址位于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化工园营子沟 以北、羊临路以东,符合寿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和相关要求,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二、根据可研推荐设计方案,项目主要自宅羊线羊角沟站Ⅱ 场接轨新建线路 6.152 铺轨公里及场内站,铁路等级为Ⅳ级,正 线数目为单数.拟用地规模 28.5618 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盐田)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议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减少用地规 模.
三、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核 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 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 年7月14 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 年8月23 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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