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4 |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 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 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 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 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 处理. 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 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 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 当及时清运;
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 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 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 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 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 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 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 降尘、 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 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 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 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 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 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 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 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 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超过
3 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 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 月10 日前)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市管理、 建设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3 要根据实际,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 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 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 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 单(见附件 2) 、台账(见附件 3) ,确保全覆 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 月11 日至
11 月30 日) .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 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 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 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 1) .我部将抽取重点 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 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 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 月1日至
12 月31 日) . 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 成效, 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 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 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 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 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 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 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 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 APP 等 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 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 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 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 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 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 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 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 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 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