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7-04
1 咸人社函〔2019〕13 号 人社函〔2017〕 号 关于开展全市用人单位

2018 年度劳动保障 书面审查的通知 各县 (市、 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宁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 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 例》 、 《湖北省劳动年检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开展全市用人单 位2018 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

2019 年3月1日至

2019 年8月31 日

二、书面审查对象及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2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系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上单位统称 "用人单位" ).

三、书面审查方式

2018 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可通过网上申报进行(网上申 报端口:http://59.175.218.203:7777/) ,也可采取现场书面审 查的方式完成, 各级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具体实施行政辖 区内用人单位的年审,并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及时组 织对用人单位

2018 年度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综合执法检查.

四、书面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三)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名册制度的情况;

(四)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及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依法申报缴费的情况;

(八)用人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五、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审查资料

(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扫 描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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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 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自查报告;

(三)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送审表》 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四)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五)全体职工花名册及电子版;

(六)2018 年续签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和集 体合同审核表;

(七)特殊工时审批表或备案表;

(八)2018 年度财务工资报表、12 月份全体职工工资发放 表及加班工资发放表;

(九)2018 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地税发票) 、申报 表及职工签名的缴费基数核定表;

(十)2018 年度第

4 季度全体职工考勤表;

(十一)劳务派遣用工协议、派遣人员名册及社会保险缴费 情况;

(十二)其他有关资料.

六、监督审查要求

(一)用人单位须按要求准备审查资料,并如实填报《用人 单位劳动保障情况送审表》 、 《职工花名册》 ,其中职工花名册电 子版格式为 Excel 模式, 两表表样可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或进入劳动监察 QQ 群共享文件 里下载. 上述资料于

2019 年8月31 日前报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执法科(市人社局

313 办公室) ,在截止日期前收到用人单位审

4 查资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视为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 障书面审查.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结果将作为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 障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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