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4 |
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OIL GANGRAN ENERGY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32 业务最新发展 此乃由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子公司统称 「本集团」 ) 作出之自愿 公告. 本公司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欣然宣布,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西中油港燃能源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已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销售分公司就租赁六艘加油船订立一份协 议,而每艘加油船之载荷能力为1,600吨及总载荷能力为9,600吨.本集团将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长江、赣江及鄱阳湖流域经营该等租赁加油船,以於中国发展成品油销售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 (其中包括) 发展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及相关清洁能源业务.为拓展其於能 源行业之业务,本集团已自中国江西省商务局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令本集团可从事 成品油零售业务.董事会认为,发展成品油业务可有助增强本集团於能源行业之地位及提升本 集团之未来盈利.因此,上述租赁及未来成品油销售业务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2 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销 售分公司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关连人士 (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 且与彼等并无关连之第三方. 代表董事会 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霍丞欣 香港,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邹东海先生、张学明先生、戎长军先生、何俊杰先生及陈龙铭先生;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杨元晶小姐、伍家聪先生及刘崇达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创业板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
董事愿就本公告共 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的 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亦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 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其刊发日期起於创业板网站http://www.hkgem.com 「最新公司公告」 一页内至少保留 七天以及刊载於本公司网站www.chinaoilgangran.com及http://chinaoilgangran.today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