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5 |
, L t d . 二0一九年六月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名称:丰都县殡仪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丰都县殡仪馆 编制时间:2019 年 6月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一九九九年十月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1页基本情况 表1 项目名称 丰都县殡仪馆项目 建设单位 丰都县殡仪馆 法人代表 刘宏 联系人 王国斌 联系电话
1334037666 邮政编码
408200 通讯地址 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古家田坝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古家田坝 立项审批部 门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批准文号 2017-500230-79-01-020821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O8080殡葬服务 总投资 1780万元 环保 投资 53万元 投资比例 (%) 2.98 占地面积 6667m2 建筑面积 7707.16 m2 评价经费 万元 年能耗情况 煤/电15万kW・h 天然气 /万m3 用水 情况 (万吨) 分类 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0.03 0.03 M 生活用水 0.45406 0.45406 M 合计 0.48406 0.48406 M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由来 丰都县殡仪馆始建于1976年,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古家田坝,占地 面积10亩,属丰都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目前丰都县殡 仪馆规划不够合理,建筑简陋,设备陈旧,设施落后,且大多数是危房,已不 能满足丰都县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带来的人口增长的需要,因此丰都殡仪馆拟 对其进行改扩建,由于其建设时间较早,建设至今一直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 续. 本次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基地范围内,总占地面积为6667m2,不新征用地,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2页对现有骨灰堂、火化流水服务车间拆除新建,新建后1号治丧大厅位于项目南 侧,(原为1F火化流水服务车间,新建为4F治丧大厅);
新建后2号楼位于项 目西侧, (原为1F骨灰堂,新建为2F骨灰堂);
新建后3号楼位于项目北侧(原 为基地范围内的空地,新建为1F火化流水服务车间);
殡仪馆办公楼已建成, 位于项目场地南侧(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建成后保持火化遗体3000具/a的服务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令 第44号)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号)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号)(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 的第127条殡仪馆、陵园、公墓,本项目属于殡仪馆,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表.丰都县殡仪馆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了评价人员对项目所在区域境现状进 行了实地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评价技术导则,对项目生产过程可能造成 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丰都县殡仪馆 丰都县殡仪馆环境影响报告表》,敬请审阅. 1.2地理位置与交通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古家田坝,项目北面约1000m为S103省道,项目东面为通村公路,交通较便利,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1.3总体构思 (1)原丰都县殡仪馆于1976年建成运行,包括1栋骨灰堂、1栋火化间、1 栋办公楼等主体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本次评价主要是在现有项目用地范围 内,将原1F骨灰堂拆除原址新建2F骨灰堂、原1F火化流水服务车间拆除原址重 建4F治丧大厅,利用原办公楼,并新建1F火化流水服务车间,因此本项目性质 定为改扩建.由于原有项目建成年代较早,建成运行至今一直未履行环境影响 评价手续,因此本次评价对原有项目进行产排污核算是根据业主近期提供资料 进行三本账核算,对原有项目概况进行说明,并提出 以新带老 措施.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 目属于附录A中殡仪馆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不需展开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3页地下水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