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05

4 意见中说明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并发表意见. (1)公司或其股东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 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并请分别在《推荐报告》 、 《法律意见书》中说明核查对 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并发表意见;

主办券商核查了公司及机构股东的工商档案资料、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查 阅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规定,查阅了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及其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获取了《公司股东调查问卷》 、 《企业 信用报告》及相关声明承诺等资料. 主办券商意见 经核查, 主办券商认为, 公司为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及传输业务的股份公司;

五能投资对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均系以自有资金进行, 公司及五能投资均不存在 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 均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 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也均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因此,公司 及五能投资均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定义的私募基金或私募 基金管理人,公司及五能投资均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 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之

二、四川兆信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业务规 则》规定的挂牌条件的情况说明 之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 法合规 进行补充如下 公司及机构股东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如下: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公司股东共

2 位,分别为

1 名自然人和

1 名机构 股东成都五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能投资 ) .主办券商核查了公司及 机构股东五能投资的工商档案资料、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查阅了《证券投资 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规定,查阅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关于四川兆信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5 及其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获取了《公司股东调查问卷》 、 《企业信用报告》 及相关声明承诺等资料. 经核查,公司为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及传输业务的股份公司,五能投资对 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均系以自有资金进行,公司及五能投资均不存在以非公开 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均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 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也均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因此,公司及五 能投资均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定义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 管理人,公司及五能投资均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 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因此,公司不存在股东主体资格瑕疵问题. 律师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兆信电力及五能投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的,应核查公司股票认购对象中是否存在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 等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并请分别在《推荐报告》 、 《法律意见书》或其 他关于股票发行的专项意见中说明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并发表意见. 主办券商意见 经核查,兆信电力不存在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公司股票认 购情况,因此不存在股票认购对象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 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的情形. 关于四川兆信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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