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05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GRAND PHARMACEUTICAL AND HEALTHCARE HOLDINGS LIMITED 远大医药健康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512) 主要交易 收购两间中国公司 之股权 及 恢复买卖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武汉远大与富驰卖方订立 富驰收购协议,,

富驰卖方已同意出售而武汉远大已同意购买富驰收购股份,相当 於湖北富驰之75.47% 股权.买卖富驰收购股份之代价协定为人民币117,699,628 元 (相等 於约港币133,589,078 元) .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武汉远大亦与瑞珠卖方订立瑞珠收购协 议,,

瑞珠卖方已同意出售而武汉远大已同意购买瑞珠收购股份 , 相当於湖北瑞 珠之100% 股权.买卖瑞珠收购股份之代价协定为人民币40,907,511元 (相等於约港币 46,430,025元) . 根鲜泄嬖虻14 章,富驰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主要收购事项,并须经股东批准.根 鲜泄嬖虻14章,瑞珠收购事项亦构成本公司之主要收购事项,并须经股东批准.载 有富驰收购事项、瑞珠收购事项及本集团其他资料之通函将尽快寄发予股东. ―

2 ― 主要股东Outwit已表示,其将根鲜泄嬖虻14.44 条就富驰收购协议、瑞珠收购协议及 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授出书面股东批准,以免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本公司将向联交所 申请豁免严格遵守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富驰收购协议、瑞珠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 行交易之规定,以及取得有关书面批准以代替股东特别大会. 应本公司之要求,股份已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 以待发出本公布.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由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 於联交所恢复买卖.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武汉远大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分别(1)与富驰卖方订 立富驰收购协议及 (2) 与瑞珠卖方订立瑞珠收购协议. 富驰收购协议 日期 富驰收购协议 ―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 富驰收购协议之订约方 (i) 富驰卖方,合共

33 名总共拥有湖北富驰股权总额 75.47% 之人士 (作为卖方) ;

及(ii) 武汉远大 (作为买方) . 本公司间接拥有武汉远大之 70.98%. 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湖北富驰之股东 (包括富驰卖方) 为独 立第三方,而彼等概无持有任何股份.除本集团原料药之若干上游原材料现由湖北富驰供应 外,於过去 12个月,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与富驰卖方或其任何联系人士之间概无进行任何交 易.概无富驰卖方与任何瑞珠卖方有任何关连. ―

3 ― 购买富驰收购股份 根怀凼展盒,富驰卖方已同意出售而武汉远大已同意购买富驰收购股份,相当於湖北 富驰之75.47%股权. 富驰收购代价 买卖富驰收购股份之代价协定为人民币 117,699,628 元 (相等於约港币 133,589,078 元) . 富驰收购代价将由武汉远大根怀凼展盒橹蹩畎匆韵路绞届吨付ㄕ嘶б韵纸鹬Ц队韪 驰卖方: (1) 富驰收购代价之 50%为数人民币58,849,814 元 (相等於约港币66,794,539 元) 须於签订富 驰收购协议时支付作为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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