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18 号,本项目所在地土地性质为一类 工业用地,选址合理可行.
7、 三线一单 相符性 (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3]113 号), 对照高淳生态红线区域名录,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一级、二级管控区,符合《江苏省生 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规定,南京市高淳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见附图四.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高淳区环保局发布的
2018 年8月1日发布的 《2017 年高淳区环境质量状况、 省级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完成情况、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和南京市环保局
2018 年6月5日发布的《2017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的大 气、水、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 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公司供给、电能由当地电网提供,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 南京太一新材料有限公司隔音隔热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 求,本项目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
251 号),本项目属于家具制造项目,符合准入规定,具体见下表. 表1-8 项目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 要求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及修订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本 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2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2 年本)》(修订) 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 淘汰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3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 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8 年本)》 经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目 录和能耗限额(2018 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及 淘汰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4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 、 《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 (2012 年本) 》 本项目不在国家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本项目不在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
6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 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 [2015]251 号) 经查, 本项目符合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 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 由表 1-10 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相关要 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8、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04 号)规定: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 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无氮、磷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和 地方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禁止建设项目. 同时,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 太湖流域